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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赴美,我是輕車熟路了,不過這一次我的目的地是紐約,其實我是想在洛杉機逗留一下看望小櫻的,可是我不知道該如何跟她提起,既然她沒有跟我聯絡,那還是先緩緩再說吧。
打定了主意,我沒有改簽機票,過了安檢,登上飛機,我欣賞起飛機上的空姐來。
大洋馬確實不是我的菜,雖然長相絕美、身材高挑,但相對來說我比較喜歡小鳥玲瓏型的,柔韌性好,老司機都懂,哈哈,當然,這也不妨礙我過過眼癮。
不過呢,再美的物事看多了也膩的慌,尤其是幾隻大洋馬雖然服務態度極佳,彬彬有禮,但能感覺得到,對於我們這種黃面板的人她們骨子裡有種歧視,所以我也懶得多事去碰軟釘子。
整個行程得有十五個小時,時間還是比較長的,精神必須要養足,早上起得早,又盯著大洋馬看了好久,眼睛就有些累了,索性閉上眼睛去休息。
正睡著,忽然聽到身後有一個人帶著驚訝的口吻低叫了一聲:“郭達斯坦森?”
我睡得不是太熟,立刻被驚醒,回過頭一看,好幾個人都圍了過來,拿著一些物品讓一個光頭簽名。
這個人我在電影裡見過,是個大人物,很有票房號召力,塊頭不小,電影裡的身手也很棒,不過電影嘛,娛樂娛樂而已,當不了真的,我沒有追星情結,所以未作理會,只不過那幾個老鄉就有些過分,人家很明顯不想被打擾,他們還是不識趣地去騷擾別人,難道不知道這樣很失禮很丟臉嗎?而且你丟的不僅僅是自己的臉,還有國家的臉啊,真是的。
一匹大洋馬看到這裡有騷動,幾步走了過來,用英文在說著什麼,我雖然聽不懂,但也明白意思是不要喧譁,話雖然說得客氣,但從眼神裡我還是看到了一絲鄙視。
那幫人沒拿到簽名,也就算了,卻是拿著手機開始跟他合影,這下可捅了馬蜂窩了,原本傑森的那些保鏢就在壓著脾氣了,現在不但不收斂,反而開啟了拍照模式,頓時有兩個保鏢劈手奪下了拍照者的手機,扔在地上重重地踩碎。
這些人看熱鬧不費勁,但是事情輪到自己頭上就啞了,不為別的,只因為這幾個保鏢個個人高馬大,長相兇悍,別說動手收拾他們,光是那眼神就夠嚇人的了。
我心裡挺不是個滋味的,不過事先宣告,我不是那種古道熱腸的人,他們愛惹麻煩是他們的事,所以我也只是搖了搖頭,心裡暗說活該。
不過人總有不信邪,其中就有一位,倒不是因為他有多大能耐,而是他覺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