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姬妾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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祧,升為嫡子,成為新一代的族長或家長。這時,他生母的地位,當然也會相應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很可能有做“老太太”的福分。這就叫“母以子貴”。
但即便是這種情況,依禮,家庭的主母仍然是妻,妾的兒子即便承繼了宗祧,他的生母也仍不能超越“嫡母”(父之妻)的地位。比方說,妃的兒子當了皇帝,她自己固然也可以弄個“太后”噹噹,但仍然不如由皇后直接升格而成的太后。比如明憲宗(成化)皇帝朱見深為生母爭了老半天,也才得了個光禿禿的“太后”,比不得皇后,在太后之上還另有徽號。後來,萬曆皇帝的生母李貴妃,只是靠著張居正的幫助,才弄來了一個徽號,尊為慈聖皇太后。再後來,清的同治皇帝,也是“兩宮並尊”:嫡母為慈安皇太后,生母為慈禧皇太后。但是,饒這麼著,底下的人還是敬慈安而畏慈禧,背地裡叫慈禧為“西邊的”,“並尊”的後面仍有歧視。
道理也很簡單:妾雖然生了兒子,但這兒子卻是替妻生的。從名分上講,妻才是這些兒子們的母親。換言之,生兒子的是妾,做母親的是妻。所有的子女,無論嫡出庶出,都要認父之妻為母。對於自己的生母,則可認可不認。比如探春就和寶玉(嫡子)一樣,管王夫人叫“太太”,管趙姨娘叫“姨娘”。在公認妻為母的前提下,妾之子當然也可以承認自己的生母,並在嫡母的允許下孝敬生母。但是,嫡子對於“庶母”(父之妾)則無承認和孝敬的義務。不但無此義務,而且最好不要往來,不要見面。不要說話,以避瓜田李下之嫌。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即嫡子幼時,母即去世,嫡子由庶母撫育成人。這時,庶母之於嫡子,就有了母子情分。依照“生身不如養身”的原則,嫡子應視庶母為養母,但在名分上,嫡母還是嫡母,庶母還是庶母。
嫡子交由庶母撫育,是一種特殊情況下的權益之計;而庶子交由嫡母撫育,則是堂堂正正的常規之舉。尤其是,當正妻無出或庶子居長時,更是理應交嫡母撫育。因為,第一,從名分上講,妻是夫的惟一合法配偶,嫡母是諸子惟一法定母親,其餘諸母並無此撫育權;第二,妻的出身較妾為好,本人修養照理說也較妾為好,由嫡母撫育庶子,有利於庶子的教育;第三,“子以母貴”,如庶子由嫡母撫育,可以抬高庶子的地位,所以不少妾也願意將自己的兒子交妻撫育。如果這庶子有可能承繼宗祧,成為嫡子,則一定要由嫡母撫育。比如同治皇帝,就是由咸豐帝的皇后,即後來的慈安太后撫育長大的。所以他與慈安的感情,還要超過慈禧。
這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