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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立功表現”而寬大處理。
長孫無忌並沒有給房遺愛一條活路,當然也沒有放過讓天下人對李恪死心的機會。與此案毫無關係的李恪無法自證清白,終於被賜自盡。死前,李恪大罵:長孫無忌!你玩弄權術,陷害忠良。如果祖宗有靈,不久你就要滅族。
無忌卻毫無顧忌。本來,此案已經弄死了兩個王、兩個公主、三個駙馬,他又在結案後趁機株連,軟禁一王,流放一王、一宰相、一駙馬。結果,皇室中稍有能力的都被剪除殆盡,以至於武則天改朝換代時易如反掌。這當然為長孫無忌始料之所未及,但他的大興冤獄也天理不容。因此史家有評論說:此人後來冤死,可謂天網恢恢。[32]
報應同樣說來就來。
顯慶四年(659)四月,一個名叫李奉節的洛陽人狀告朝中兩位官員朋比為奸,圖謀不軌。此案蹊蹺怪異,高宗皇帝便派了中書和門下兩省的長官前去審理。[33]
長孫無忌的末日到了。
事實上此時的長孫無忌,早已沒有當年的權威。政事堂會議成員七人,六個不是他的黨羽。更何況此案的主審官員之一,正是他的死對頭現任中書令許敬宗。
許敬宗到底是歷史學家,熟悉本朝故事,也深知當年長孫無忌怎樣製造冤假錯案。辦法無非是先小題大做,將普通案件轉變成謀反大案;然後由此及彼,順藤摸瓜扯出想要牽連的人;最後刑訊逼供,屈打成招,據以結案。因此,他決定如法炮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把柄也很快就被抓住。被告之一由於受不了酷刑,自殺未遂。許敬宗立即定性為畏罪自殺,罪行也被確定為“欲與無忌構陷忠臣近戚,使權歸無忌,伺隙謀反”。
這段話說得含糊其詞,卻是故意的。欲與,伺隙,有證據嗎?沒有,也不需要。皇帝願意相信,就是真的。如果不相信,也沒主審官什麼責任。
高宗皇帝卻萬萬沒有想到案子會審成這樣,不禁目瞪口呆心驚肉跳。他對許敬宗說:怎麼會有這種事?舅舅被小人挑撥離間,疑神疑鬼或者可能,哪裡至於謀反?
許敬宗答:同案犯供認不諱。臣等反覆推理,確認無忌謀反之心暴露無遺。陛下不肯相信,社稷危在旦夕。
皇帝當然相信。
或者說,暗示自己相信。
事實上,高宗已經受夠了權臣的跋扈,也清楚地記得七年前碰的釘子。當時自己流著眼淚為元景和李恪求情:荊王是朕的叔父,吳王是朕的兄長,能饒他們不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