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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可以說話。你開啟手機看一眼螢幕,大約兩三點,朋友們都已經睡了。這種感覺在年歲漸長的日子裡會消融一些叛逆和理智,有一次出差的冬天,行程結束的最後一天,同行的工作人員都已經回家,只剩我一個人留在酒店等待第二天的列車。整個晚上,我坐在房間冰冷的大理石窗臺上望著對面依然看得見燈光的高鐵站,忽然覺得無比寂寞。
城市漆黑一片,人們都已經睡著了,沒有人在等我。
雖然這種感覺很快就會過去,雖然結了婚會有更多麻煩,可是日子過得太安逸也是一種缺憾,你會忽然生出一種想找個狗男人吵一架的衝動。就像粗茶淡飯吃久了想吃火鍋的念頭,我需要更刺激的新生活。這一瞬間,我想起我媽說過的一句話,「你活一輩子,不體驗一次婚姻,不覺得遺憾嗎?」
按照我媽的理論,如果體驗過覺得沒意思,再離婚也是可以的。不得不承認我媽的反向鼓勵的確動搖了我,人活到我這個份上,啥事都讓我搞砸了,人生已經沒法按部就班地生活,莫不如就隨它去吧。既然想體驗婚姻,我也沒什麼好怕的,而邱杉,就是我的最佳選擇。
他是個人渣,我也是,我們誰也不用為誰負責。
我就著窗紗外滲出的凌晨四點的月光給邱杉發過去一條微信:「成交。」
他沒有回覆我的那條訊息,第二天我們站在騾馬市一家奶茶店的視窗,他輕輕撞一撞我的肩膀,得意地說,「一想到要和我結婚,激動得睡不著覺了吧?」
「是啊。」我微笑著說,「一想到以後可以天天折磨你,我可太激動了。」
「你快點來折磨我,我求求你。」他哈哈大笑,「你要是心慈手軟我都瞧不起你。」
就這樣,瞞著所有人,回到家的第二天,我們就領了結婚證。為了防止他暗算我的財產,我們鄭重其事地簽署了婚前協議,各自的錢、車、房,無論婚前還是婚後,都各歸其屬互不干涉。如果有一方隨時想要離婚,便可以結束這段關係。最重要的一點,我們是名義上的開放式婚姻,無須履行夫妻義務,完美地避開了孩子的問題。
與其說是結婚,我們更像是搭夥過日子。閨蜜覺得我瘋了,她說,「你們要是想騙爸媽,弄一張假的結婚證不就完了,搞什麼假結婚?」
我說那不是我的風格,都是成年人了,要玩就玩真的,一張假證誰稀罕呢。她說萬一你遇到真正喜歡的人呢。我不可思議地摸摸她的腦門兒,「你清醒一點,活到這把年紀還做夢呢。」
閨蜜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