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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厘金讓琦善眼前一亮,這種方式似乎比以上那些不靠譜的手段要可行得多。但琦善不知道的是。厘金在原本的歷史上首行區域就是自己的江北大營,創辦者乃是自己麾下江蘇布政使雷以諴和他的幕僚師爺錢江。
1853年。刑部侍郎雷以諴奉旨幫辦揚州江北大營軍務。主要任務是籌餉。這可是一件極難辦頂費力的差使。可他的一個幕僚錢江,當時頗具傳奇sè彩的人物,向雷氏出了一個主意,派官兵到各水陸要衝去設關卡,對透過的貨物按其價值強行派捐,這實際上是商品過境稅。當時又被稱作“行厘”;另對開店銷貨的各商人按銷售額強行派捐,這實際上是商業稅,當時又被稱作“坐厘”。厘捐的交納者亦可同其他捐納者一樣,領到捐得何種功名的部照。只不過這裡面再也沒有自願的sè彩了。
1853年10月,雷以諴首先在裡下河設立機構,向揚州城附近的仙女廟、邵伯、宜陵、張網溝各鎮米行派厘助餉,最初的標準是,每一石米,捐錢五十文。雷以諴一開始抱著試一試的念頭,哪裡想到在半年之中,共收錢兩萬串。次年4月,他向咸豐帝奏報,此種方法既不擾民,又不累商,數月以來,商民無事。他還看出了此種方法的長期穩定xg,奏摺中稱:“且細水長流,源源不竭,于軍需實有裨益。”於是,雷以諴一面宣稱自己將在裡下河各州縣推行此法,一面提議由江蘇巡撫和南河總督在各自防堵的區域裡,“照所擬捐厘章程,一律勸辦”。
咸豐帝收到這一奏摺後,便下旨江蘇巡撫、南河總督等各就當地情形安當商酌,若事屬可行,亦可照雷氏的方法變通辦理。這是咸豐帝第一次對厘金一事的表態。
1854年5月,雷以諴收到諭旨後,便在泰州設立分局,大張旗鼓地抽釐助餉。厘金的範圍從大米一項擴大到各類糧食、家禽、牲畜、油、鹽、茶、糖、鹼、棉、絲、布、衣物、酒、漆、紙、藥材、鍋碗及各類雜貨,可以說,沒有一種商品不抽釐。此外,對銀號、錢莊亦按其營業額抽釐。江蘇巡撫、南河總督大約也在是年下半年開始設卡抽釐。到了1855年初,有人向咸豐帝奏報“大江南北捐局過多”,可見其發展規模之迅速。
1854年底,欽差大臣、降調內閣學士勝保發現了厘金的特異功能,上奏宣揚其種種好處,並請下旨各地仿行:可否請旨飭下各路統兵大臣,會同本省鄰省各督撫,會同地方官及公正紳董,仿照雷以諴及泰州公局勸諭章程,悉心籌辦。官為督勸,商為經理,不經胥吏之手,自無侵漏之虞。用兵省份就近隨收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