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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也是極為重要的,那就是火鍋要用火。
用火,是人類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我們民族用火的歷史相當悠久,早在一百七十萬年以前就已開始雲南元謀人,吃火鍋則至少有八千年的歷史大約在磁山、裴李崗文化時期。事實上,中國文化一直把會不會用火、熟食還是生食,看作進步與落後、文明與野蠻的分野。《禮記?王制》說:東方的野蠻人叫夷,南方的野蠻人叫蠻,都“不火食”。《禮運》篇也說,我們的先民,起先也是不會用火的,只能生吞野果,茹毛飲血。後來,“聖王”出現了,“修火之利”,這才有了烹調、釀酒、服飾與建築,也才有了禮儀,有了文化。這就正對應了列維?斯特勞斯的那個著名公式:生/熟=自然/文化。直到現在,以用火為界限,生與熟也仍有褒貶之別,如生吞活剝與爛熟於心,生拉硬拽與熟門熟路等。此外,如生澀、生疏、生硬、生造、生僻等詞,亦有明顯貶義。至於“生番”,則直接指“不火食”的野蠻人;“夾生”,則往往是罵人的話;而“人生地不熟”,則是很不幸的事。
這就不可等閒視之。因此在上古,就要有人專門來管理“火食”。這個人的任務是:一、看管火堆;二、烹煮食物;三、分配食品。可見其權力和責任都很重大,工作性質也很神聖。因為神聖,所以也是“善”,而“火食”也就稱為“膳食”。這人既然掌握了食物的分配權,當然也就掌握了群體的領導權。可見最早的“政府”,一開始就是“廚房內閣”。只是到了社會分工更為精細,政府職能更為多樣以後,“膳食科長”才不再由“內閣總理”兼任,而另派他人專司。但在遠古,這人的地位仍一直很高。傳說中擔任過高辛氏或顓頊氏“火正”一職的“黎”,大約就是這種專司管火和“火食”的人。
當時的族群肯定很小,族人中年輕力壯者外出採集和狩獵,年長體弱又富於經驗者留家看火,並烹烤食物。外出勞動者日暮歸家,寒風暗夜中大家圍定火堆,享用熟食,真是何其樂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