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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兒子和你兒子為了爭奪村花發生了口角……”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繼續指著桌前的證據說道:“當時鎮派出所以雙方私下協調為由,結了案。”
這件事……
是他們連夜搜查出來的。
當時事情據說鬧得挺大。
直到派出所的人前去,才調解了村民間的矛盾。
而始作俑者……
就是陳導光。
他仗著鄉下親族勢力,橫行鄉里,對外村人各種欺負。
“可……這個案子……我們當時就是友好溝通交流了一下……”
陳導光回過神,連忙抬起頭辯解。
這件事情發生在半年前。
他記得很清楚。
當時就是為了給兒子出口氣,他就帶了十幾個人去劉家溝通。
果不其然。
劉家的人被這麼一嚇,當即就慫了。
他兒子也順利泡到了村花。
“你們聚眾在村裡橫行,兩年內超過了三次,聚眾滋事的行為已經超過了三次。”
公訴席上。
公訴人深吸了一口氣,沉聲道:“按照刑法相關條例,多次聚眾滋事,已經足以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情節嚴重,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
有許多應當從重判處的行為。
其中一條就是累犯。
對於多次施行犯罪行為的人……
將依法從重判處。
“又……從重?”
陳導光聽到這裡,兩腿都有些發顫了。
他為自己辯護了這麼久……
搞得好像一直在爭取從重判處一樣。
非法拘禁的目的惡劣,從重。
打了一耳光,從重。
多次聚眾,從重……
“你倒是說兩句話啊。”
想到這裡。
他忍不住轉過頭,看向了律師席的法律援助律師,埋怨道。
一個人孤軍奮戰……
實在是太難了。
他終於意識到自己還是有隊友的。
然而……
這名隊友卻全程低著頭,面色平靜。
嘴角勾起。
露出了一抹似有非有的笑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
“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