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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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比較不同的故事。
我是完全不動腦筋創作故事的,有人給我故事我就寫,沒人給我故事我就不寫。我想不出為什麼要創作一個故事出來,我也不喜歡看“創作”出來的故事,即便真是作者創作的,即便作者聲嘶力竭地宣告“本故事純屬虛構”,我也當真事來看。如果實在太“創作”了,我怎麼努力都不能當真實故事來看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老爸對我這麼積極地寫這些故事是有點大惑不解的,說我應該寫點比較有份量的東西,能進入文學史的東西。他覺得我現在還不如小時候寫得好了,小時候寫的東西,他還有興趣找人為我出版,現在我告訴他說有人要出版我寫的故事時,他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我寫的故事既不象能流行的,又不象能流傳的,他不明白出版社到底是圖哪一頭。
我告訴他說:“有人在建議把以為代表的這類小說專門列為文學的一個分支,重點討論,說不定以後你教文學的時候還得專門為這個分支開一個講座呢”
我父親說:“紀實小說早已有之,還列什麼分支?”
呵呵,一語道破天機,內行是唬不住的。
我老媽很不喜歡我爸這樣看輕她的女兒的,跟他文鬥說:“我的艾米還在TEENAGE的年代就能寫出反思格言警句的,說明她不是不深刻,而是早就深刻過了,現在是成熟之後的單純,喧囂之後的平靜,絢爛之後的簡潔。你瞧不起她寫的東西,那你寫一個出來我看看……”
我爸申辯說:“我沒有瞧不起她寫的東西,我也沒有說我寫得比她高明,我只是說她可以寫得比這更好……”
於是我把殺手鐧拿出來對付他:“你愛我,就請給我自由,包括我瞎寫亂寫、不寫到你希望的那麼好的自由。”
我老爸一看連“愛”和“自由”都扯出來了,還以為是裴多菲大人駕到,馬上著了慌:“我哪裡有限制你的自由?我一向就是最看重你的自由的,難道你不知道爸爸是最愛你的?”然後心有不甘地說,“你就是在你爹媽面前狠,等你的兒子來治你!”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像我媽吹噓的那樣“深刻”過,但我知道我的確有過一個“為賦新詩強說愁”的階段誰沒有過呢?只看長短遲早而已,那時候經常發點“生活啊,生活”,“人性啊,人性”之類的感慨,經常有種“孤獨啊,孤獨”“寂寞啊,寂寞”的感覺,想到每個人都象互不相連的孤島,漂浮於生命的海洋之上,就有感天地之幽幽,獨蒼然淚下的衝動。
那時候總在心裡抱怨父母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