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都走了?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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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慄的不要臉之下,他成功的從斑點的嘴裡搶下來了一隻兔腿。
而在他老媽的解釋之下,王慄也算是明白了小山村裡的林麝是哪裡來得了,就是從山裡出來的野生林麝。
這些林麝有著和王慄同樣的性格,那就是在吃的方面格外的厚臉皮,王慄能仗著斑點不會說話的這一點,從它的嘴裡硬摳出一隻兔腿。
這些林麝也同樣如此,可能是這些傢伙近期在山上遇到村民的次數太多了,而且村民對它們還沒有造成任何傷害,偶爾還會有進山趕山的遊客對它們進行投餵。
這就給這些林麝養成了一個不怕人的性格,然後在前幾天的時候,這些林麝就在它們頭領的帶領之下集體進村了。
進村的當天,村裡的有些老人還高興了挺久,畢竟他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獵物主動送上門的場面了。
正當他們興致勃勃的準備去拿工具捕殺林麝的時候,當時就有人給他們進行了一番普法,林麝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動了它們那可是要進去的。
在有了普法之後,這些林麝在村裡就開啟了霸氣的蹭飯之旅,而且這些傢伙還很聰明,從來不會一群全部聚集到一家去蹭飯,而是全部分散開的去蹭飯。
白天這些林麝會在村裡蹭飯,天黑了之後則會回到周圍的山上過夜,很少會有在村裡過夜的林麝。
至於斑點兩口子為什麼不攻擊這些林麝?
原因就更為簡單了,第一點斑點兩口子現在已經開始吃熟食了,對於生的食物基本上是沒什麼興趣了。
第二點在它們的印象當中,林麝其實並沒有兔子和野雞好吃,而且抓起來又麻煩,對方不光跑的快,攻擊力也比野雞和兔子要高。
就雲豹這種小身板,一個搞不好那是容易把自己搞受傷的。
再加上現在的斑點一家完全不愁吃喝,所以它們在對於捕食林麝已經是完全沒有興趣了,就算是看到它們就在自己的面前,斑點和它媳婦兒一樣可以做到視而不見,就像今天下午那樣。
在斑點和它媳婦兒身上,王慄那是看明白了自然界的一個道理,那就是自然是弱肉強食的,但是這個弱肉強食的前提是在填飽肚子的前提之下。
像是斑點和毛毛這種不愁吃喝,甚至於每天吃的都是非常好的情況下,你再把一些活物放到它們倆的面前,它們是真的可以和平相處的。
瞭解完事情經過,對於目前村子裡的情況,王慄那也只能是選擇順其自然了,畢竟林麝這種生物他可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