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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的地位,為什麼會這樣低呢?
最根本的原因,如前所述,就在於她“來路不明”,不是“明媒正娶”。妾之“來路”,有從嫁、私奔、購買、收房、贈送、轉讓、賞賜、搶奪、變賣、官配等好多種,而根據這些“來路”,妾與妾之間的地位便也不相同。
地位最高的妾是“媵”。“媵”是贈送的意思。先秦時,諸侯娶他國女子(當然多半是公主)時,女方國君都要贈送幾個女子作陪嫁,與女方國君同姓的其他國家也要有所贈送,頗有些像現在許多商號的“買一贈二”,買一套高檔西服,贈送一條領帶或一件襯衫一樣。襯衫領帶和西服當然不等價,所以滕的地位也比妻低,只能算是妾。據說有一次,秦伯嫁女於晉侯,因為從嫁之媵衣著華麗,結果“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這件事,曾被韓非子當作笑話講,可見妻與媵地位並不相等。
不過,先秦時陪嫁的媵,往往也不是一般女子。她們或者是主嫁者的妹妹,或者是主嫁者的侄女,說起來也是貴族。依禮,滕者必須與主嫁者同姓,否則就是非禮。很顯然,這是原始社會的族外婚向對偶婚演變中的一種過渡形式,即恩格斯所說的,“與長姊結婚的男性有權把她的達到一定年齡的妹妹也娶為妻”。大約也就是民歌中所唱“帶著你的嫁妝,領著你的妹妹,趕著馬車來”吧!
媵既為妻之妹、夫之小姨,地位當然並不很低。《屍子》推測堯嫁娥皇、女英二女於舜,乃是媵制,謂“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其說應大體可信,而娥皇、女英,地位也大體相當。至少,滕之地位,遠高於一般的妾。依唐律,“妾犯媵者,加凡人一等”,可見媵是地位比較尊貴的妾。之所以尊貴,就在於滕與妻出於同宗,甚至同父同母,也是“合二姓之好”的橋樑。但是,滕又畢竟是“陪嫁”而非“主嫁”,是“副”而非“正”,所以,說到底,也仍是妾。
滕既為妾中地位之最高者,則後世的妾,便都努力想把自己說成是媵,或者希望別人視己為媵。“姨娘”、“姨太太”這類稱呼,大約便由此而來。因為上古的媵,確實多半是夫的小姨,當然也就該稱之為“姨太太”了。此外,妻如對妾寬容,也可以稱妾為“妹妹”,這也有抬妾為媵的味道,不完全是“哥們”、“姐們”的意思。
秦以後,“天下一統”,沒有諸侯國了,主要用於諸侯國之間通婚的媵制,也就逐漸消亡。不過消亡歸消亡,遺風總還是有的。比如,妻死以後,與妻妹續絃的風俗就是。不過續絃者是妻,而不是妾。另外,陪嫁的風俗也有,但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