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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案子,鄧玉嬌的辯護律師同樣圍繞無限防衛權,對其展開積極辯護。
始終認定鄧玉嬌的行為屬於無限防衛,在法律允許的限度之內,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
結果……
當地的法庭,對此案審理之後。
卻依舊做出了防衛過當的宣判。
依舊判處鄧玉嬌有罪,卻加上了各種減刑、從輕判處的情節,判定免予處罰。
這個案子。
在司法實踐中,有著重大的影響。
對隨後十幾年的社會風氣,也有著極為惡劣的影響。
導致許多人面對不法侵害……
不敢還擊。
比如說別人打了張三一個耳光,可張三卻不敢還手。
因為打贏了,屬於打架鬥毆,雙方拘留,且需要賠償對方醫藥費。
打輸了,自己還要再挨一頓揍,對方也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這就是很明顯的不敢防衛。
面對暴力犯罪的時候……
更多人選擇的都是忍氣吞聲,生怕一拳把對方打死了,還要反過來跪著求他別死。
鄧玉嬌的案子,就是明顯的判例。
明明可以判處正當行使無限防衛權,判決無罪,卻依舊判處了犯故意傷害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予處罰。
“無限防衛權的立法指導思想,是為了保護他人人身權利,絕不能流於表面。”
“因此我希望……”
最後。
張益達花了二十分鐘時間,陳述完了己方觀點。
退回了律師席。
而在旁聽席。
劉梅等婦女們則是滿臉懵逼,彷彿聽天書一般。
剛才張益達所說的辯護意見……
她們一個字都沒聽懂。
好像還扯到了另一個案子。
“這個律師是不是跑題了?說了那麼多,無限防衛權到底是個啥?”
“我不管無限防衛權是啥,我就知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對,今天法院一定要判處黃蘭死刑!”
“律師果然沒一個好東西,估計是想要用這種胡攪蠻纏的方法把罪名給賴掉!”
“……”
劉梅等人交頭接耳,不斷交流。
越想越覺得張益達非常可惡。
聲音也越來越大。
引來了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