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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戶戶都是這麼鬧婚,你們憑什麼說我們是犯罪?”
“你們這些當律師的,心都是黑的,居然在這裡顛倒黑白,指鹿為馬!”
“呸!”
“等哪天你兒子死了,我看你還能不能這麼冷靜的說出這番話!”
只見陳導光指著張益達的鼻子,不斷指責。
怒不可遏。
在他看來。
鬧婚只是小輩們的玩笑,可張益達卻非要將這個玩笑,上升到了暴力犯罪的層次。
明顯是想要幫助黃蘭脫罪。
“當事人,請注意你的言辭!”
張益達尚未開口回應。
公訴人便忍不住皺了皺眉頭,沉聲道:“這裡是法庭,現在雖然是自由辯論環節,但發言時,禁止對他人展開人身攻擊!”
這個階段。
屬於質證之後的自由辯論,雙方所有人都有權發言發表觀點。
陳導光的發言,也是在准許的範圍之內。
但……
他的發言,和辯論沒有半毛錢關係。
全程都是在攻擊對方。
“我的言辭怎麼了?”
陳導光聞言。
轉過身,看著己方公訴人,不滿道:“他說的有問題,我還不能反駁嗎?”
“剛剛法官也說了,現在是辯論環節,我說句話還不行嗎?”
“法官都沒說什麼,皇帝不急,你太監急什麼?”
“你……”
公訴人被他這一番不講理的話,懟的啞口無言。
面色通紅。
“咚——”
法庭上。
法官也看不下去了,敲響了法槌。
沉聲道:“法庭乃法律莊嚴之地,你可以參與辯論,但請有效發表你的觀點,不要撒潑打諢。”
陳導光聽後。
冷哼了一聲,還嘲諷似的看了眼公訴人。
把公訴人氣得渾身發顫。
隨後重新看向了張益達,像模像樣的開始了反駁。
“我有三點不服,第一點,我們村都是這樣的,每家每戶結婚都要鬧婚,這是一種婚禮習俗,就跟結婚請伴郎伴娘一樣。”
“這十幾年來,村裡每戶人家都是這麼結婚的,我當初也鬧過,也沒見出什麼事,所以問題全部在這個行兇的伴娘身上!”
“第二點,我們這是鬧婚,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