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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年輕的時候會養成工作的習慣,並且自信這些習慣會保持一輩子,並經得起任何災難的打擊。二十幾年來,我始終堅持每星期寫作五天,每天平均寫大約五百個字。我可以在一年裡寫出一部長篇小說,這裡面還留出了用來修改和校對的時間。我總是十分有條不紊地工作;一旦完成了定額,哪怕剛剛寫到某個場景的一半,我也會停下筆來。上午工作時,我會時不時數一數已經寫好的字數,並且在稿紙上每兩百個字做一個分隔記號。任何一家印刷廠都用不著根據排好的版面來仔細推算我作品的字數,因為我送交的打字稿首頁上已經標好了字數——83,764字。年輕的時候,就連談戀愛也改變不了我的工作日程。戀愛得在午飯後開始,晚上上床——只要是睡在自己的床上——無論多麼晚,我也要把上午寫的東西讀一遍,睡覺時還想著它。就連戰爭都沒影響到我。因為一條腿跛了,我沒被徵召入伍,而是參加了民防隊。我從不要求值一般沒什麼事情的早班,這讓同隊隊員們十分高興,結果我得了個工作熱心的虛名。其實我真正熱心的只是我的書桌、我的稿紙以及那些按照定額井井有條地從我筆下緩緩流出的文字。要推翻我加諸自己的戒律,得靠薩拉才行。從戰爭開始第一天裡的空襲,到一九四四年的V-1型飛彈【17】襲擊,這段時間裡的轟炸始終保持著晚上才來的習慣,這讓我感到很方便。不過我往往只能在上午見到薩拉,因為下午的時候她總不大躲得開自己那些朋友,她們採購完了東西,總想在傍晚的空襲警報拉響前找個伴兒聊聊天。有時候,她會在兩次排隊買東西之間的當兒過來,於是我們便在買蔬菜和買肉的間歇裡做愛。
不過,即便是在那樣的情況下,收束心思重新開始工作也並不太難做到。人只要快樂,就經受得了任何紀律的約束:破壞工作習慣的是不快樂。待我意識到我們是多麼頻繁地爭吵,我又是多麼頻繁地帶著神經質的怒氣找她碴兒的時候,我便開始明白,我們的愛情註定要完了:愛情已經變成了一樁有開始也有結束的風流韻事。我說得出它開始的那個時刻,後來,終於有那麼一天,我知道自己也說得出那最後的時刻。她離開屋子以後,我無法安下心來工作:我會把我們對彼此說過的話在心裡重溫一遍,我會煽起自己心裡的怒火或者悔恨。那段時間裡,我始終很清楚的一點就是:自己正在加緊步伐把對方拖垮。自己正在一點、一點地把我唯一珍愛的東西推出自己的生活。只要能自欺欺人地相信愛情會維持下去,我就感到很快樂——我甚至認為我這個人很好相處,所以愛情才得以維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