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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過如果愛情註定要毀滅的話,我倒很想讓它快快毀滅,就好像我們的愛情是一隻落入陷阱、身上流血快要死去的小動物一樣:我得閉上眼睛,扭斷它的脖子才行。
那一整段時間裡我都無法工作。正如前面提到過的那樣,小說家寫作過程中有那麼多的工作都是在無意識裡進行的:在無意識的深處,當第一個字還未落紙時,最後一個字便已經寫完了。故事的細節就在我們的記憶裡,我們不必去杜撰。戰爭並沒有攪亂那些深海洞穴裡的東西,但是現在對我來說,有一件事情卻比戰爭更重要,也比我的小說更重要——那就是愛情的終結。它就像一個故事一樣,正在見出分曉。我說的話讓她傷心落淚,那些似乎是如此自然而然地湧到我嘴邊的尖刻話語,是在那些水下洞穴裡給磨尖的。我的小說在掉隊,而我的愛情卻像倏然而逝的靈感一樣迅速走向終結。
她不喜歡我寫的前一本書,這倒並不令我感到奇怪。那本書的寫作自始至終都違反我的本意,同時也未得到外來力量的幫助。之所以要寫它,只不過是因為人總得活下去,並無什麼別的原因。評論家說它是一部匠人之作:我身上殘存的那點曾經是激情的東西悉數都在其中了。我想也許寫下一部小說時,激情會重新再來;記憶裡浮現出自己從未明確意識到的東西時,我們所感受到的那種激動會再次甦醒。然而和薩拉在魯爾斯共進午餐後的一個星期裡,我卻什麼工作也做不了。瞧,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我,我,就彷彿這是我的故事,而不是薩拉、亨利,當然,還有那第三者的故事似的。我恨那個第三者,儘管我還不知道他是誰,甚至於都不相信他真的存在。
我試著早上寫作,但沒能成功;午飯時我酒喝得太多,結果下午也浪費了。天黑以後,我關了燈站在視窗。隔著幽暗平坦的公共草坪,能看見草坪北側那些亮著燈的窗戶。天很冷,只有緊挨著煤氣取暖爐才覺得暖和,但又有點烤得慌。南邊的路燈後面飄過來一些雪花,用它們粗大潮溼的手指觸碰著窗玻璃。我沒聽到有人按門鈴。女房東敲開門對我說:“有位帕基斯先生要見您。”她用“有位”這個詞表明瞭來客的社會地位。我從沒聽說過這個名字,但還是讓女房東帶他進來。
我依稀覺得以前在哪兒見到過這對溫和的、帶著歉意的眼睛,還有這撇樣式過時、因為外面天氣的緣故而帶著水汽的長長的小鬍子。我剛把檯燈開啟,他便朝著燈光走過來,兩隻近視眼費力地張望著。我站在暗處,他看不清我。他問:“您是本德里克斯先生嗎?”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