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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我會樂意快快地喝上一杯。”
我們走進這條街盡頭的那家酒館。我要了兩杯威士忌。可是她喝酒時,我能看到的卻是薩拉的臉龐,而不是她的臉龐。她比薩拉年輕,不可能超過十九歲,長得比薩拉美,甚至可以說,也不像薩拉被糟蹋得那麼厲害,不過這只是因為她身上能糟蹋的東西比薩拉要少得多的緣故。我發現自己想要她的慾望並不比想要一隻狗或貓作伴的慾望更強烈。她在對我說:她在這條街上有一套頂樓的房間,與這兒只隔幾座房子。她告訴我她每月得付多少房租,她有多大歲數了,她出生在什麼地方,她如何在一家咖啡館裡打過一年工。她告訴我說:不是誰同她搭訕,她都帶他們回家的,不過她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位紳士。她說她有一隻金絲雀,是一位名叫瓊斯的紳士送的,因此她給那隻鳥起名叫“瓊斯”。她開始說到在倫敦很難買到千里光。我思忖:薩拉要是還在屋裡的話,我可以給她打個電話。我聽到那位姑娘在問我,如果我有花園的話,能不能有時候想到一下她的金絲雀。她說:“我這麼問你,你不介意吧?”
我一邊呷著威士忌一邊看著她,心想真是奇怪:我對她一點也感覺不到慾望。在過了亂愛亂交的這麼多年後,我似乎一下子長大了。我對於薩拉的熱戀已經永遠抹去了我單純的肉慾。從今以後,我再也不可能在沒有愛情的情況下同一個女人做愛了。
然而,把我帶到這家酒館裡來的東西肯定不是愛情。在從公共草坪走到這裡的一路上,我都在對自己說:把我帶到這裡來的是嫉恨,正如眼下我依舊對自己說的那樣,我用筆敘述這個故事,以便把她永遠從自己心裡驅逐出去,因為我一直在對自己說:她要是死了,我就可以忘掉她了。
作為對那位姑娘自尊心的安慰,我給了她一張一英鎊的紙幣。我留下她繼續喝威士忌,自己邁出酒館,沿著新伯林頓街往前走,一直走到一座公共電話亭邊。我沒有手電筒,不得不擦了一根又一根火柴,才撥完了自己家的電話號碼,這之後便聽到了電話鈴響的聲音。我想象得到我寫字檯上放電話機的位置,我確切地知道薩拉如果正坐在椅子裡或者躺在床上的話,走到電話機前需要幾步,然而我還是讓電話鈴在那空蕩蕩的屋子裡響了半分鐘。隨後我又往她家裡打電話,保姆告訴我說她還沒回來。我想象著她正頂著燈火管制下的黑暗在公共草坪上徘徊的情景——而在那些日子裡,公共草坪並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我看了看錶,心想:如果剛才自己沒犯傻的話,我們應該還可以在一起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