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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禮我遲到了。我到市中心去見一個叫沃特伯裡的人,他要在一家小雜誌上為我的作品寫篇文章。我用扔錢幣的辦法來決定是否去見他。他文章裡的浮誇辭藻,他會在我作品中找到的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的隱含意義以及我不耐煩去面對的缺點——這些我都太熟悉了。到臨了,他會帶著屈尊俯就的態度把我放在或許比毛姆稍高一點的位置上,因為毛姆很走紅,而我還沒有犯這樣的罪過——迄今為止還沒有,不過儘管我保留著一點不成功的人會有的孤傲,那些小雜誌還是會像精明的偵探一樣聞到味道,尋蹤而來。
我幹嗎要費事去扔錢幣呢?我並不想見沃特伯裡,當然我也不想讓人寫我,因為現在我對工作的興趣已經到了盡頭:誰也不可能透過讚揚來讓我感到多高興,也不可能透過指責來挫傷我的自尊心。開始寫那部關於公務員的小說時,我對工作尚有興趣。但當薩拉離開我時,我便看清了自己工作的真正面目——它是一帖無關緊要的麻醉劑,就像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幫人消磨時間的香菸一樣。如果死亡將使我們靈肉俱滅(我仍然在試圖相信這一點),那麼身後留下一些書籍同留下一些瓶子、衣服或者廉價首飾一樣,又有多大必要呢?如果薩拉是對的話,那麼藝術的所有重要性其實是多麼的不重要啊!我想自己之所以扔錢幣,實在是因為孤獨的緣故。葬禮之前我無事可做,我想喝上一兩口給自己打打氣(我們會不再在乎自己的工作,但絕不會停止在乎社會習俗,人可不能在眾人面前坍臺)。
沃特伯裡在托特納姆宮路拐角上一家賣雪利酒的酒吧裡等我。他穿了條黑色燈芯絨褲子,抽著廉價菸捲,身邊有個姑娘。姑娘個子比他高許多,相貌也好看得多。她也穿著同樣的褲子,抽同樣的菸捲。她很年輕,名叫西爾維婭,看得出來她正學著一門很長的課程,剛剛從沃特伯裡開始——她正處於模仿自己老師的階段。我心裡想:她容貌姣好,兩眼機靈而和善,頭髮金燦燦的,她最後的歸宿會是哪裡呢?十年以後,她還會不會記得沃特伯裡,以及托特納姆宮路拐角上的這家酒吧?我為沃特伯裡感到遺憾。此刻他是如此的自負,對我們兩人一副屈尊俯就的態度,但他是處在看來要輸的那一邊。他正在就意識流這個話題發表一番特別愚蠢昏庸的見解,我則邊喝酒邊吸引著姑娘的目光,心想:瞧!即便是現在,我也能把她從他身邊奪走。他寫的文章是紙面裝幀的,而我寫的書籍是布面裝幀的。姑娘知道,從我這裡她可以學到更多的東西。可是,在她偶爾說出一句不帶知識分子味兒的、平常人的樸素話語時,這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