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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會有這份自豪了。
“你聽過我在公共草坪上發表的演講吧?”
“聽過。”我說。
“在那兒我只能用非常簡單的方式來討論問題,以便激勵人們自己開動腦筋去思考。你自己開始思考了嗎?”
“我想是這樣。”
“你信什麼教長大的?”
“什麼教也沒信。”
“這麼說你不是基督徒?”
“我也許受過洗禮——這只是風俗習慣,不是嗎?”
“如果你並無什麼信仰的話,那為何還要我的幫助呢?”
到底為什麼呢?我不能告訴他莫里斯被壓在門下的事情,還有我發過的誓言,現在還不能。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因為自出生到現在,我發過多少誓言,又違背過多少誓言,怎見得這個誓言就能堅守不變?這情形有點像是你的朋友送你一隻難看的花瓶,你等著保姆哪天不小心把它砸了。時間過了一年又一年,保姆把你寶貝的東西砸了一件又一件,可那隻難看的花瓶卻依舊安然無恙地立在那裡。我到這會兒還沒認真面對他的問題,所以他不得不又重新問了一遍。
我說:“我不能肯定自己不信神,不過我並不想信。”
“說給我聽聽。”他說。因為急於要給別人幫助,他忘掉了自己,忘掉了自己那雙漂亮的手,並且把他難看的那半邊臉轉向了我。正因為這樣,我發現自己開始說話了——說到了那天晚上,那顆落下的炸彈,還有我那愚蠢的誓言。
“你真的相信,”他說,“或許就是……”
“是這樣。”
“想一想全世界成千上萬此刻正在禱告的人吧,他們的禱告都沒有得到回應。”
“巴勒斯坦有成千上萬的人奄奄一息,當時拉撒路【49】……”
“我們——我是說你和我——並不相信這個故事,對吧?”他用一種同我串通一氣似的口吻說道。
“當然不相信,不過有成千上萬的人是信的。他們一定認為這樣做很有道理……”
“人若是動了感情,就並不要求一件事情有道理。情人之間就說不上什麼道理,對不對?”
“你是不是能把愛情也說成是不存在的?”我問。
“噢,是的,”他說,“對某些人來說,它和貪婪一樣,是一種佔有慾;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它則是一種想要丟掉責任感的投降欲,一種想受到別人欣賞的願望。有時候,它只是那種想說說話、想把自己的包袱卸下來丟給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