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第4/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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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以下的斷句頗為繁難,今人的看法各有不同。或謂“李外寧”應和下文“藥發傀儡”相連,因為本書卷之六“元宵”一節有“李外寧藥發傀儡”一句。然而中華書局出版的鄧之誠注本認為,本書卷之七“池苑內縱人關撲遊戲”一節又有“李外寧水傀儡”一句,即是說李外寧的伎藝不止一種,藥發愧儡和水傀儡都可以表演。既然如此,他和張金線一起表演懸絲傀儡也是不錯的。這裡暫且按照鄧之誠的斷句方法處理,從李外寧起以下各句的讀法為伎藝在前、人名在後;而到“瘦吉等,弄喬影戲”以下時,讀法為人名在前、伎藝在後。⑨講史:演說歷史故事的評書。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伎》雲:“講史書,講說前代書史文傳、興廢爭戰之事。”⑩小說:主要演說當時世俗傳奇故事的評書。明郎瑛《七修類稿》卷二十二雲:“小說起宋仁宗,蓋時太平盛久,國家閒暇,日欲進一奇怪之事以娛之。故小說得勝,頭回之後即雲話說趙宋某年。”而查宋人筆記,小說也演說歷史故事,但它和“講史”的區別在於,小說更主要是演說傳說和虛構的故事,而講史主要演說歷史上的真實故事。散sǎn樂:古代的舞樂名。原指周代民間樂舞,包括俳優歌舞雜奏等,因不在官樂之內,故稱為散樂。歷代都有散樂,宋代亦然。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十二雲:“今人呼路歧人樂為散樂。”而路岐人是宋元時對民間藝人的稱呼,即不在官家樂隊的在野樂人,其所演奏的舞曲即是散樂。相撲:即古代所謂的角抵,當代稱摔跤,是我國曆史上一種傳統的體育專案。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角抵”記雲:“角抵,相撲之異名也,又謂之爭交。”影戲:古代的一種用燈光照物顯影而進行的戲曲表演,用手顯影稱為手影戲,用剪紙或皮革製作的人物顯影稱為皮影戲。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伎》雲:“凡影戲乃京師人初以素紙雕鏃,後用彩色裝皮為之。其話本與講史書者頗同,大抵真假相半,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與之醜貌,蓋亦寓褒貶於市俗之眼戲也。”弄蟲蟻:耍弄小動物進行表演的娛樂形式,如耍弄小鳥、鳥龜、蠅虎蜘蛛、蝦蟆等。這些小把戲在宋代比較流行,陶宗儀《輟耕錄》卷二十二記述有他在杭州看到的禽蟲表演。諸宮調:宋金元時期說唱藝術的一種。其形式是把同一個宮調中的許多曲子連成一套,再把若干不同宮調的套曲連在一起演唱故事。表演時講唱相間,以唱為主,因用琵琶等樂器伴奏,故又被稱為“彈詞”。據王灼《碧雞漫志》等書記載,諸宮調的唱法是北宋末民間藝人孔三傳創造的。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伎》雲:“諸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