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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男人,最原始的榮耀便是為了區分“你們”和“我們”而戰鬥,順便在戰鬥的間隙,馴養他們的女人們。他考上醫學院的那年,父親不知道自己已經開始蒼老,在竭力扮演驕傲的時候已難掩疲態。他踏上去大學報到的火車那個瞬間,就沒打算再回來——父親不會想到這個的,或者說,想到了,不願相信。
故鄉只能是安放墓誌銘的地方。但你不能指望父親理解這件事。當他告訴父親他在申請去美國留學的獎學金時,父親先是大驚小怪地瞪著他:“我的兒子怎麼能去看美國鬼子的臉色,”不過幾杯酒喝完之後他就興奮起來了——那是他失業以後的新嗜好——父親強迫他跟自己碰杯,鼻尖上冒著油膩的汗珠:“去美國是好事。有出息的男人志在四方。記得,不能忘本,要衣錦還鄉。”他淡淡地一笑,決定善待自己壓抑了多少年的厭惡,他輕聲說:“迦南的大學學費你不用擔心,我來負擔。我給他寄美金。但前提是,你去跟你那個寡婦斷了關係。否則,我就什麼都不管。你要不然就去借錢,要不然,就讓他自己去大城市打工吧。反正是你說的,志在四方。還有,酒還是少喝點,把肝臟喝壞了,你那點低保可不夠去做移植。”
父親當時的眼神,就像是被窗外的電閃雷鳴嚇到的孩子。
他知道自己贏了。可也正是因為這個,心裡悲涼。他突然發現他本質上和父親並無區別,所以此刻他才會有勝利的感覺。儘管慘然,可是,“贏了”的概念還是明明白白地統治了他。如夢初醒地意識到這個的時候,他覺得有股寒冷沿著脊椎呈放射狀地在他面板下面擴散著。他走出家裡的老房子,走到殘舊得只剩下一棵樹的院子裡故作鎮定地拿出一支菸放在嘴裡,然後發現在還沒點燃它的時候,這樣含著完全不便於深呼吸。迦南從門旁的臺階那裡走過來,站在他面前,默默地從自己的牛仔褲兜裡拿出一個紅色的打火機,扔給他。
“你學會抽菸了,”他不動聲色地問。他想起來剛才他坐在小方桌前跟父親對飲的時候,並未關上紗門。在這個夏夜裡,如果迦南一直都站在他剛剛在的位置,跟蟬鳴聲待在一起,應該什麼都聽得見。
迎南從他手裡把打火機拿了回去,也給自己點了一支。算是回答他。那年邇南十七歲,個頭比他高。他剛剛發現迎南已經變成了一個俊朗的少年,也許他挺拔地穿過學校的走廊時會收穫一些膚淺的女孩子驚喜,羞怯,也含著挑逗的眼神。——這應該就是陳迎南人生裡最值得自豪的事情,反正他心智向來都比較低。陳宇呈醫生在心裡冷冷地一笑——嚴格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