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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衣著”。著,就是“附著”,或“加上去”,比如著色、著墨,當然還有著裝。所以,衣服也就是“依附”。
依附者是不能脫離被依附者的。沒有被依附者,依附者就沒有“著落”。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身之不存,衣將焉附?所以依附與被依附者的關係,就是一種從屬關係,叫做“服從”像衣服從屬於身體一樣。服從得好,叫做“服帖”像衣服貼在身上一樣。服帖才會受到“體貼”貼在身上,才能被“關懷”摟在懷裡,也才有可能“進身”地位上升。事實上,中國傳統社會要求的,就是這樣一種“人身依附關係”。每個人都依附於另一個人,或依附於群體,就像衣服之依附於身體:子女依附於父母,妻妾依附於丈夫,下級依附於上級,所有的人都依附於皇帝。皇帝似乎沒有什麼人要依附,因此是“孤家寡人”。其實皇帝也要依附的。他依附於皇權,依附於國家和民族這個群體。一旦失權亡國,那就“豬狗不如”,甚至只有“死路一條”。
可見依附者固然不能脫離被依附者,被依附者也不能脫離依附者。於是依附者也好被依附者也好,便都有義務來維繫這種關係,只不過其義務各自不同。子女、妻妾、臣民的義務是“服從”。表現為道德要求,就是子孝、妻順、臣忠。父母、丈夫、君王的義務則是“關懷”。表現為道德要求,則是君仁、父慈、夫愛。但服從是首要的。子女、妻妾、臣民如果不服從,那就等於當眾剝掉了父母、丈夫、君王的衣服,是一種極讓後者丟面子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反過來,如果後者無法使前者服從,則等於連衣服都不會穿,同樣是沒有面子的事。所以,“怕老婆”是可笑的,而“怕丈夫”則被視為理所當然,不會成為笑柄。在中國的任何笑話集中,都決找不到一則“怕丈夫”的故事,因為中國人並不覺得那有什麼可笑。
依附的物件並不限於某個人父母、丈夫、長官、皇帝等,也可以是某個群體家庭、家族、團體、單位、組織、政府等。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