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飾 非凡意義 (第3/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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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的資訊,睹其物如見其人,衣其衣如近其身。元稹悼念亡妻的詩云:“衣裳已施行看盡,針線猶存未忍開”,表達的便正是這種情感。
於是,衣服就不簡單地只是衣服了。它不僅具有物質的意義,也具有精神的意義。不僅屬於肉體,也屬於心靈。
<strong>身與心</strong>
衣是身的代表,身則是一個人肉體和心靈的總代表。
身的含義很多。首先是指身體。不過這“身體”,有時包括腦袋,有時不包括比如“身首異處”,甚至只算中問部分,也叫“軀”。但它的本義,卻是“身孕”,——胎。它的字形,無論甲骨文、金文、篆文,都是像一個人懷胎之形。所以直到現在,我們還說一個女人懷了孕是“有了身子”。
懷胎,是生命的孕育,因此,“身”又引申為生命,比如獻出生命是“獻身”,放棄生命是“捨身”,喪失生命是“亡身”,將生命置之度外是“奮不顧身”。生命既然就是“身”,則生命的全過程也就是“終身”。不但肉體生命是“身”,社會生命、政治生命、道德生命等,也是“身”,如身份、身家、出身、進身提高社會地位、翻身改變社會地位、身敗名裂喪失社會地位、身價百倍社會地位大幅度提高、人身攻擊侮辱人格,並非毆打身體。實際上,肉體生命和社會生命、政治生命、道德生命有時也難捨難分。比如“明哲保身”,就很難說要保的是哪個“身”。
生命當然都只能是自己的。因此,“身”又指自己,所謂自身難保、身先士卒等是;又引申為親自,如身臨其境、身體力行、親身經歷;又引申為擔任、承受,如以身作則、身受其害等。這可真是“怎一個‘身’字了得”。
這裡特別值得注意的有兩點。
第一,只有自己才能稱“身”,叫“自身&r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