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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餘刻下處境之難,寧為嫌疑犯入獄,不願再一日居此地位。”[85]
國務院秘書長張國淦對於趙秉鈞當時的動向,也曾有如下一段記述,他說:
趙對我從來不提宋一字,宋被刺後,除於國務會議時自言自語外,次日遞辭呈,移住法國醫院,數日後又回本宅。某日,約我往(相處年餘,此是初次),見面時,神色張皇,對我連揖不已,言:“有一事要君幫忙。”問何事,趙言:“此時只求免職,才可免死。”我說:“何至如此。”因欲得知宋案內幕,即問宋案究竟如何。趙言:“此事此時不能談,但我不免職非死不可。芝泉(段祺瑞)軍人,事事好辦。”我茫然不解。次日,趙又親筆致我一函,更反覆言之。在我所得於院方(指國務院——引者)者如此。[86]
此段記述中,趙“於國務院會議時自言自語”,發生在3月21日獲知宋被刺訊息時,前已述及。“次日遞辭呈”,說明趙最早在3月22日,也就是宋教仁身亡當日便提出過辭職,比各報所載3月28日提出辭職早了一週。“次日遞辭呈,移住法國醫院”兩事連記,極易讓人誤解為趙3月23日入住法國醫院,但實際上趙入住法國醫院是4月17日,也就是武、應二犯4月16日、17日由租界當局移交中國方面之時。《民立報》曾刊登“京函”,對當時趙秉鈞的處境進行過詳細報道:
趙秉鈞十七日忽入東交民巷之法國聖明拉病院,以養病為名,實則別有所為。記者向各處探訪此事真相,據深知趙氏之某君雲:宋案發後,趙氏曾表辭職意,而袁慰留之,謂彼自有辦法,兼以四圍狀況亦不許其辭,遂勉強留任。而其後案情日明,關係日多,趙之境遇遂日陷於困難。辭職既不見許,故決計假養病名遷入醫院,實際上則為變相之辭職也云云。又,宋案發現以來,趙氏之態度,聞大異囊昔,其原因系以洪述祖故而受嫌疑,已無有逃避之能力,故日在憂急之中,今入病院,實有不得已之苦衷雲。[87]
可知趙秉鈞入法國病院實為“變相之辭職”。該報記者又探訪趙秉鈞進入病院後的情形道:
趙秉鈞移入聖明拉病院後,十八日記者特往該院詢問趙入院後情形。據醫員雲:趙自謂胸中如有塊壘,神經尤亂,心緒不寧。十七日投藥十餘次,夜間似未安眠。一二時後猶見醒坐,若甚焦慮。經醫士力勸其安養,十八晨始少平和。大約一週間後可以復元也。[88]
結合張國淦所述及《民立報》的報道,我們可以瞭解,趙秉鈞在4月中下旬間心緒極壞,內心極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