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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由於洪述祖逃走,趙秉鈞受到輿論猛烈攻擊,承受了很大壓力。他屢次提出辭職,想以此自證清白,但遭到袁世凱及總統府絕大多數秘書和其他國務員反對。顯然,趙秉鈞非常擔心,這樣下去,自己最終極有可能成為袁世凱向國民做出交代的犧牲品。他不像段祺瑞那樣手握軍隊,而是孤立無援,因此,他才不得已請關係並不很密切的張國淦幫忙活動免職之事,並且說出了“此時只求免職,才可免死”的話,可見其內心的惶恐及希望自證清白的急切心情。當張國淦問他宋案內幕時,他說“此事此時不能談”,約有三層含義:一則他對袁世凱與刺宋案究竟有何關係,心中並無確定答案,因此無法說出個所以然來;二則他心中很清楚,洪述祖刺宋與構陷“孫黃宋”陰謀失敗有關,而他也曾捲入構陷陰謀,並且洪、應所用“應密”電本為他所送,這讓他難以說清自己與刺宋案的關係;三則他正擔心袁世凱欲犧牲自己,若所言對袁不利,或被袁抓住把柄,處境將更糟糕。因此,在主動辭職自證清白未能實現的情況下,請求免職以保全自身,就成為趙秉鈞的選擇。
很幸運,在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所藏檔案中,我們找到了四份經總統府修改過的、內容大體相同的《趙總理呈請解職文》底稿,其中兩份末尾有“四月廿號已清”字樣,說明草擬及修改時間就在趙秉鈞進入法國病院之後。呈文雲:
查該二員(指洪述祖、應夔丞——引者)雖經薦引,素乏私交,謂其才有所長,委以一定之事,其出範圍之外,自非長官所期。至於犯法行為,更難代負責任。惟該二員嘗以職務關係,曾與函電往來,而語不涉私,事可指實。其在該二員互相交通事件,則非所知。蓋個人意思之與機關意思,司法問題之與政治問題,本截然兩事,各不相蒙者也,理最普通,原易索解……惟是悠悠之口,愈傳愈訛,隨時辯解,則不勝其勞,坐任紛紜,則欲甚其惑。故秉鈞在職,實於政府威信總有妨害,即司法檢查,亦難以間執其口而折服其心,勿寧暫離政局,使個人行為與機關意思,司法事件與政治問題,兩不相蒙,斷絕關係,庶幾政府之威信、司法之尊嚴兩無所損,不至因此一案影響治安,而秉鈞亦得靜養調攝,以圖後效。為此呈請大總統,解去秉鈞國務總理、內務總長本任,另行派員代理。[89]
值得注意的是,總統府將呈文最後“解去秉鈞”四字改成了“准予暫離”四字,說明總統府並不同意趙秉鈞徹底解職離任。與呈文一起保留下來的,還有總統府的批示底稿,最後一句為“趙□□應準暫離國務總理及內務總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