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後記 (第18/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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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慧,疑有宿敏。宴間俗樂歌慶,皆一遍而默然於心。
遇年節,則制連槍,金錢板,入夾川與各商鋪歌蹈。
其藝精絕,人亦不厭,多以錢糧酬之,家資漸饒。
縣文化館建劇社,拔歌舞之才。蘭每與,欲脫其業。然所善者,皆鄉俚雜曲,縣館每以其鄙薄,蘭志終不得諧。
年漸長,良厚益壯,蘭亦釋改業之心。
思成公舉荔枝事,特為蘭植十數株,謂之曰:“此立命之根,亦子孫之本也。”
蘭謝,珍育,學植剪之技,並授良厚。
祖孫日勤,其樹滋茂,為鄉里第一,猶勝思成公家。
後十年,掛果,鄉始豐稔,而蘭家為甲。
吳志秋至鄉,欲嫁接荔種,為改良事。
鄉人多溺成利,不捨,其舉難行。
蘭曰:“賴思成之惠,吾室已充。且孀婦孤子,日費不煩。今請步思成後。嫁接之事,當自吾家始。”
遂改良種,三年無入,而後果價溢普種絕近百倍。
鄉人不妒,反以為是,皆曰:“非如此不足德報也。”
皮公幼習蘭事,至從良儲公學儒,見識日深,而愈奇蘭。
嘗與公論德行,以鄉人列舉,皮公以蘭第一,列思成公前。
良儲公喟嘆曰:“孺子可教也。已明夫子之意。”
鄉俗向以媒為鄙業,及良厚壯,誠孝,然不樂祖母之業,每強顏。
會皮公返,知之,召良厚於其祖墓前,細述其詳,以為開解。
良厚始悟,泣淚滂沱,悲不自勝。
由是侍祖母愈恭,皆出自然。皮公以其可取,納入集團,為總裁助理。
後二十年,良厚為集團秘書長,位列阿音,凡梅後,為世人推重。
皮公知蘭有鬱,實不樂,思為妥計。
後於法王寺遇果山,識其智業圓融,且蘭素迷信,因使蘭謁法王寺。
然陰告果山,求為慰解。
蘭至寺,於佛前告罪,曰不詳之身,未敢鄙求庇佑,當保孫長寧康泰,不妄災疚,早成家業。
果山慨嘆,與辨析因果,謂之曰:“平生處事,嘗愧於人否?”
蘭訝然曰:“無有。”
果山曰:“既無愧,則何罪之有?何身不詳?”
蘭感悟,欣然拜謝,釋終身之憾,躍躍而去。
皮公視文化遺產尤重,欲以啟發遊人。然風俗佚失,多已不存。